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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13/2005
  • 公佈日期
    2005-01-24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4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生效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機動車輛 / 登記摺 / 廢止 / 摩托車;電單車 /
  • 摘要
    訂定機動車輛及半掛車登記摺的式樣。
  • 頁數
    第111-112頁
  • 註記
    本批示自二零零五年三月一日起生效。
    廢止二零零零年一月十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期第一組第4/2000號行政長官批示有關核准輕型摩托車、重型摩托車及汽車登記摺式樣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