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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130/2016
  • 公佈日期
    2016-05-09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19 I S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不生效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印刷品;印件;印刷單頁;表格 / 醫療券 / 衛生護理;醫療服務 / 永久性居民 / 醫療補貼計劃輔助中心 / 衛生局 / 2016 / 2017 /
  • 摘要
    核准醫療券的式樣。
  • 頁數
    第374-375頁
  • 註記
    本批示自公佈日起生效。
    核准二零一六年五月三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八期第一組第11/2016號行政法規所指的醫療券的式樣。
    醫療券的有效期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且不得重新轉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