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131/2001
-
公佈日期2001-07-02
-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27 I
-
生效狀況廢止
-
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禁止 / 進口 / 公共衛生 / 藥物;藥品;藥劑 / 疾病 / 動物 / 對抗疾病 / 疫苗 /
-
摘要無限期禁止任何含有來自瘋牛症發生地區牛源性成份的藥品,包括製造過程有使用牛源材料的疫苗進口——廢止六月三日第40/GM/96號批示及十月二十七日第75/GM/97號批示。
-
頁數第834頁
-
註記本批示自公佈日起生效,並適用於待批之進口准照申請。
廢止一九九六年六月三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二十三期第一組第40/GM/96號批示。
廢止一九九七年十月二十七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四十三期第一組第75/GM/97號批示。
本批示被二零零五年五月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八期第一組第120/2005號批示所廢止。
-
已更改-
-
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