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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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131/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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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08-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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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20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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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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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負擔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合同 / 承攬合同 / 建築 / 澳門電力有限公司 / 體育運動 / 東亞 / 公共工程 / 2004 / 2008 / 修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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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許可修改第250/2003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定的分段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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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576-57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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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修改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十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五期第一組第250/2003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定的分段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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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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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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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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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