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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131/2019
  • 公佈日期
    2019-08-21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33 I S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部份生效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修改 / 費用表;收費表 / 費用;稅率;收費 / 價格表 / 價格 / 運載工具;車輛 / 港珠澳大橋 / 橋樑 / 香港 / 珠海 / 澳門 / 交通事務局 /
  • 摘要
    修改《交通事務局費用及價金表》第二十四條。
  • 頁數
    第2255頁
  • 註記
    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修改經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特刊第525/2016號行政長官批示核准,並經二零一八年六月十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四期第一組第140/2018號行政長官批示及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七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一期第一組第84/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修訂的《交通事務局費用及價金表》第二十四條。
    二零二二年十二月十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期第一組第215/2022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交通事務局費用及價金表》第二十四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