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131/2019
-
公佈日期2019-08-21
-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33 I S
-
生效狀況部份生效
-
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修改 / 費用表;收費表 / 費用;稅率;收費 / 價格表 / 價格 / 運載工具;車輛 / 港珠澳大橋 / 橋樑 / 香港 / 珠海 / 澳門 / 交通事務局 /
-
摘要修改《交通事務局費用及價金表》第二十四條。
-
頁數第2255頁
-
註記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修改經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特刊第525/2016號行政長官批示核准,並經二零一八年六月十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四期第一組第140/2018號行政長官批示及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七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一期第一組第84/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修訂的《交通事務局費用及價金表》第二十四條。
二零二二年十二月十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期第一組第215/2022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交通事務局費用及價金表》第二十四條。
-
已更改-
-
廢止-
-
不生效-
-
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