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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132/2024
  • 公佈日期
    2024-08-12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33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生效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費用;稅率;收費 / 發出執照;發出牌照 / 許可;准許;准照;牌照;假期;執照 / 登記摺 / 類型 / 武器;槍械 / 法律制度 / 控制;管制;監督 / 軍備 ; 武器 /
  • 摘要
    訂定根據第12/2024號法律《武器及相關物品管控的法律制度》及有關補充法規規定須繳付的費用。
  • 頁數
    第1793-1796頁
  • 註記
    本批示自二零二四年八月三十一日起生效。
    廢止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七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二期第一組第280/2018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12/2024號法律刊登於二零二四年七月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七期第一組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