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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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133/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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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12-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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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24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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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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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修改 / 負擔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 合同 / 供應合同 / 軍備 ; 武器 / 武器;槍械 / 2012 / 2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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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修改第49/2012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訂的開支分段支付。(許可向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供應彈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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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611-6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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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澳門槍店。
修改二零一二年三月十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二期第一組第49/2012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訂的分段支付。
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四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二期第一組第50/2014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第一款所訂的分段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