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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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134/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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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10-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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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20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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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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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修改 / 組成 / 保安部隊及保安部門紀律監察委員會(紀監會) / 監察委員會 / 委員會;佣金 / 稽查;監督;監察 / 紀律 / 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 澳門保安部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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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修改第14/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第六款。(保安部隊及保安部門紀律監察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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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35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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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修改二零零五年一月三十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期第一組第14/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第六款。
二零一九年十月十四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一期第一組第160/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重新規範由第14/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所設立的澳門特別行政區保安部隊及保安部門紀律監察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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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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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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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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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