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135/2020
-
公佈日期2020-06-19
-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24 I S
-
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
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控制;管制;監督 / 傳染病 / 疾病 / 公共衛生 / 流行病 / 出入本地區 / 要件 / 員工;勞工 / 非居民 / 外地勞工身份證 / 證書 / 衛生機關;衛生服務 / 中國 / 珠海 / 澳門特別行政區 /
-
摘要自二零二零年六月二十二日六時起,屬中國內地居民的澳門外地僱員身份認別證持有者,須具備若干條件方可入境。
-
頁數第4354頁
-
註記本批示自二零二零年六月二十二日起生效。
自二零二零年六月二十二日六時起,對具備第一款所指條件的人士,解除二零二零年二月十七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七期第一組副刊第40/2020號行政長官批示所採取的特別措施。
二零二零年七月十八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特刊第151/2020號行政長官批示,將本批示所採取的特別措施,自二零二零年七月十九日上午六時起,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