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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135/2020
  • 公佈日期
    2020-06-19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24 I S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控制;管制;監督 / 傳染病 / 疾病 / 公共衛生 / 流行病 / 出入本地區 / 要件 / 員工;勞工 / 非居民 / 外地勞工身份證 / 證書 / 衛生機關;衛生服務 / 中國 / 珠海 / 澳門特別行政區 /
  • 摘要
    自二零二零年六月二十二日六時起,屬中國內地居民的澳門外地僱員身份認別證持有者,須具備若干條件方可入境。
  • 頁數
    第4354頁
  • 註記
    本批示自二零二零年六月二十二日起生效。
    自二零二零年六月二十二日六時起,對具備第一款所指條件的人士,解除二零二零年二月十七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七期第一組副刊第40/2020號行政長官批示所採取的特別措施。
    二零二零年七月十八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特刊第151/2020號行政長官批示,將本批示所採取的特別措施,自二零二零年七月十九日上午六時起,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