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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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135/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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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24-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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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33 I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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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生效 (生效期間:2024-08-15 - 2026-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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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第十五屆全國運動會及全國第十二屆殘疾人運動會暨第九屆特殊奧林匹克運動會澳門賽區組織委員會 / 籌組委員會;組織委員會 / 委員會;佣金 / 殘疾人士 / 奧林匹克運動會 / 體育運動 / 體育活動 / 澳門 / 組成 / 總統;主席;局長;司長;院長 / 總秘書;秘書長 / 副秘書長 / 委員;理事 / 代表 / 統籌;協調員;主任;組長(小組) / 協調員助理;副主任;副組長(小組) / 司長辦公室(澳門特區) / 社會文化司司長 / 體育局 / 衛生局 / 新聞局 / 市政署 / 旅遊局 / 警察總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海關 / 海關 / 消防局 / 公共建設局 / 交通事務局 / 權限;管轄權;職權 / 行政-技術輔助 / 運作 / 負擔 / 取消;消滅;撤銷 / 第十五屆全國運動會澳門賽區組織委員會;全運會澳區組委會 / 廢止 / 2024 / 2025 / 20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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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設立第十五屆全國運動會及全國第十二屆殘疾人運動會暨第九屆特殊奧林匹克運動會澳門賽區組織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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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1804-180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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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二零二四年八月十五日起生效。
組委會的存續期至二零二六年六月三十日。
廢止二零二二年三月二十八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三期第一組第53/2022號行政長官批示及二零二三年二月二十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八期第一組第30/2023號行政長官批示。
撤銷二零二二年三月二十八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三期第一組第53/2022號行政長官批示設立的第十五屆全國運動會澳門賽區組織委員會。
在法律、規章、合同及其他法律上的行為中對“第十五屆全國運動會澳門賽區組織委員會”的提述,經作出必要配合後,視為對“第十五屆全國運動會及全國第十二屆殘疾人運動會暨第九屆特殊奧林匹克運動會澳門賽區組織委員會”的提述。
二零二四年九月十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八期第二組第86/202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委任第十五屆全國運動會及全國第十二屆殘疾人運動會暨第九屆特殊奧林匹克運動會澳門賽區組織委員會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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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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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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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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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