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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137/2017
  • 公佈日期
    2017-05-24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21 I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權限授予 / 辦公室主任 / 行政長官辦公室 / 政府代表 / 合同 / 勞務提供;服務的提供 / 保養與維修 / 電能 / 政府總部輔助部門 /
  • 摘要
    將若干權力授予行政長官辦公室主任,作為簽署提供政府總部輔助部門管理樓宇電力、音響、燈光及通訊系統維修保養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 頁數
    第7455-7456頁
  • 註記
    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 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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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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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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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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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份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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