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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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137/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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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23-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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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35 I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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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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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澳門世界貿易中心仲裁中心 / 仲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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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指定澳門世界貿易中心仲裁中心為負責第9/2023號法律規定的必要仲裁程序的仲裁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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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239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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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二零二三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第9/2023號法律公佈於二零二三年六月十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五期第一組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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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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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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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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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