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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138/2000
公佈日期
2000-08-02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31 II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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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地區開支
/
公共部門;公營部門
/
移交大典統籌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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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
摘要
將給予移交大典統籌辦公室的款項作出再分配。
頁數
第4496頁
註記
相關法規
第7/2000號法律,通過及執行二零零零財政年度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OR/2000),並由二零零零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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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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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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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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