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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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139/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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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01-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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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28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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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部份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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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委任 / 委員;理事 / 經濟委員會 / 組成 / 代表 / 社團;團體 / 澳門中華總商會;澳門商業協會 / 澳門銀行公會 / 商業;貿易 / 工業;產業 / 出口 / 進口 / 旅遊 / 酒店業 / 建築 / 企業 / 2001 / 2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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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委任經濟委員會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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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325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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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但效力追溯至二零零零年七月十七日。
成員的任期為兩年。
二零零一年八月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一期第一組第165/2001號行政長官批示改變銀行公會代表的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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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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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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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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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