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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141/2021
  • 公佈日期
    2021-09-25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38 I 3S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廢止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控制;管制;監督 / 傳染病 / 疾病 / 對抗疾病 / 公共衛生 / 流行病 / 民事保護;民防 / 緊急情況 / 評估;評審;評核 /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 / 澳門特別行政區 / 2021 /
  • 摘要
    根據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的評估,澳門面臨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社區傳播及爆發的風險極高,為防止新型冠狀病毒在澳門的傳播,保障市民生命及財產安全,宣佈自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五日零時起,澳門特別行政區進入即時預防狀態。
  • 頁數
    第1610頁
  • 註記
    本批示自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五日起生效。
    第11/2020號法律公佈於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七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三期第一組內。
    二零二一年十月十五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一期第一組第三副刊第153/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宣佈自二零二一年十月十五日中午十二時起,終止即時預防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