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143/2015
-
公佈日期2015-06-15
-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24 I
-
生效狀況生效
-
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修改 / 停車場;停車位 / 停泊;停車場 / 重型客車 / 公共運輸 / 公共道路;街道 / 地圖繪製暨地籍局 / 土地工務運輸局 /
-
摘要修改第6/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三款。(在塔石廣場設置一停車場)
-
頁數第429-430頁
-
註記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修改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期第一組第6/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三款。
-
已更改-
-
廢止-
-
不生效-
-
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