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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143/2019
  • 公佈日期
    2019-09-09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36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生效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塑膠 / 環境保護 / 環境政策 / 食物 / 產品 / 商業;貿易 / 商業場所 / 環境保護局;環保局 /
  • 摘要
    訂定在零售行為中,就每個所提供的塑膠袋須收取的金額。
  • 頁數
    第2381頁
  • 註記
    本批示自二零一九年八月十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三期第一組第16/2019號法律《限制提供塑膠袋》生效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