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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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143/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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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19-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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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36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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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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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塑膠 / 環境保護 / 環境政策 / 食物 / 產品 / 商業;貿易 / 商業場所 / 環境保護局;環保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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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訂定在零售行為中,就每個所提供的塑膠袋須收取的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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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238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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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二零一九年八月十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三期第一組第16/2019號法律《限制提供塑膠袋》生效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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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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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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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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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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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