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144/2010
- 公佈日期2010-05-19
-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20 II
- 生效狀況不生效
- 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修改 / 委任 / 委員;理事 / 組成 / 保障暴力罪行受害人委員會 / 委員會;佣金 / 罪行;犯罪 / 人員替換 / 2010 / 2011 / 2012 /
- 摘要修改第53/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四)項。(委任保障暴力罪行受害人委員會的新成員)
- 頁數第5500頁
- 註記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修改二零零九年二月四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期第二組第53/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四)項。
- 已更改-
- 廢止-
- 不生效-
- 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