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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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144/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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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23-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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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35 I 7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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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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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運作 / 邊檢站 / 邊界 ; 國界 / 香港 / 珠海 / 澳門 / 橫琴島 / 法律制度 / 民事保護;民防 / 2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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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自二零二三年九月二日十四時起,重新開放港珠澳大橋出入境邊檢站及橫琴口岸澳門口岸區出入境邊檢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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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242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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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公佈日起生效。
第11/2020號法律公佈於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七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三期第一組內。
(二零二三年九月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五期第一組第三副刊第140/2023號行政長官批示,關閉港珠澳大橋出入境邊檢站及其他連接澳門特別行政區與珠海市之間的出入境邊檢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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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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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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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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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