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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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152/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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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00-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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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33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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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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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代替 / 印刷品;印件;印刷單頁;表格 / 地圖繪製暨地籍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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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取替請求地圖繪製暨地籍局提供服務的申請表式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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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1035-104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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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取替一九九六年五月二十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二十一期第一組第113/96/M號訓令第五條第一款核准的請求地圖繪製暨地籍局提供服務的申請表式樣。
本批示被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三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一期第一組第233/2020號行政長官批示所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