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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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153/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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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11-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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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25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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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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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修改 / 負擔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合同 / 承攬合同 / 焚化中心 / 城市固體廢物 / 2006 / 2007 / 2008 / 2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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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減少第106/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所定合同的原整體費用,以及修改相關開支的分段支付。 (澳門垃圾焚化中心擴建的土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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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1320-132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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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修改二零零六年五月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八期第一組第106/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定的分段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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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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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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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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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