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154/2005
  • 公佈日期
    2005-05-16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20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澳門駐葡萄牙旅遊推廣諮詢中心 / 項目組 / 促進;提升;推廣 / 旅遊 / 澳門 / 國際市場 / 葡萄牙 / 西班牙 / 中國澳門駐葡萄牙經濟貿易辦事處 / 負擔 / 本身預算 / 社會文化司司長 / 統籌;協調員;主任;組長(小組) / 澳門旅遊基金 / 旅遊局 / 2005 / 2006 /
  • 摘要
    設立《澳門駐葡萄牙旅遊推廣暨諮詢中心》。
  • 頁數
    第583-585頁
  • 註記
    本批示將於公佈後滿三十日開始生效。
    本中心存續期為兩年。
    二零零七年六月十八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五期第一組第177/2007號行政長官批示延長該中心的存續期至二零零九年六月十五日。
    二零零九年五月十八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期第一組第153/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延長該中心的存續期至二零一一年六月十五日。
    二零一一年三月十四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一期第一組第45/2011號行政長官批示延長該中心的存續期至二零一三年六月十五日。
    二零一三年四月十五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六期第一組第72/2013號行政長官批示延長該中心的存續期至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五日。
    二零一五年三月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期第一組第39/2015號行政長官批示延長該中心的存續期至二零一七年六月十五日。
    二零一七年三月十三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一期第一組第48/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延長該中心的存續期至二零一九年六月十五日。
    二零一九年二月十八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七期第一組第15/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延長該中心的存續期至二零二一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