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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154/2007
  • 公佈日期
    2007-05-21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21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澳門國際機場 / 治安;保安;安全 / 航空安全 / 負擔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合同 / 資產及勞務之取得 / 2005 / 2006 / 2007 / 修改 /
  • 摘要
    許可修改第143/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定的分段支付。
  • 頁數
    第1032頁
  • 註記
    修改二零零五年五月十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期第一組第143/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定的分段支付。
    本批示第一款所定的分段支付被二零零八年七月十四日第二十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第196/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所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