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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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155/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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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11-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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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25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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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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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修改 / 負擔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合同 / 承攬合同 / 公共工程 / 澳門大學 / 學術研究;科學研究 / 2009 / 2010 / 2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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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修改第378/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定的分段支付。(澳門大學科研中心暨教務及行政大樓(A3+B1)建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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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1324-132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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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修改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十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二期第一組副刊第378/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定的分段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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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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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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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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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