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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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156/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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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13-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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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21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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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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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權限授予 / 辦公室主任 / 行政長官辦公室 / 政府代表 / 合同 / 勞務提供;服務的提供 / 保養與維修 / 設備 / 電能 / 政府總部輔助部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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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將若干權力授予行政長官辦公室主任,作為簽署為政府總部輔助部門管理的樓宇電力、音響、燈光及通訊系統提供維修保養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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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6490-649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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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冠球水電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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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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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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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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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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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