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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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158/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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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09-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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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20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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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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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修改 / 負擔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合同 / 公共工程 / 建築 / 草案;計劃;項目 / 出入本地區 / 2007 / 2008 / 2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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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許可修改第306/2007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定的分段支付。(出入境事務廳新大樓設計連建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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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75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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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中德工程有限公司。
修改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十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六期第一組第306/2007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訂的分段支付。
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八期第一組第266/2010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第一款所訂的分段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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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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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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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