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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16/2019
- 公佈日期2019-02-18
-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7 I
- 生效狀況生效
- 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廢止 / 禽流感 / 傳染病 / 疾病 / 公共衛生 / 公益;公共利益 / 禁止 / 暫時進口 / 產品 / 韓國(大韓民國、南韓) / 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 / 日本 / 泰國 / 柬埔寨王國 / 老撾 / 印度尼西亞 / 台灣 / 廣西省 / 中國 /
- 摘要廢止第7/2004號行政長官批示。(暫時禁止從韓國、越南、日本、泰國、柬埔寨、老撾、印尼、台灣、廣西省、湖北省及湖南省進口的一些產品)
- 頁數第155頁
- 註記本批示自公佈日起生效。
廢止二零零四年一月二十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期第一組第二副刊第7/2004號行政長官批示。
- 相關法規-
- 已更改-
- 不生效-
- 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