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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160/2007
  • 公佈日期
    2007-05-23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21 I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權限授予 / 主任;主管;區長;警長 / 中國澳門駐葡萄牙經濟貿易辦事處 / 澳門特別行政區駐外辦事處 / 經濟貿易合作 / 葡萄牙 / 澳門特別行政區 / 2007 /
  • 摘要
    將若干職權授予澳門駐里斯本經濟貿易辦事處主任。(羅立文)
  • 頁數
    第3772-3773頁
  • 註記
    本批示自公佈之日起生效。
    廢止二零零一年八月二十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五期第二組第177/2001號行政長官批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