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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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161/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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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16-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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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22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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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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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修改 / 負擔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交通事務局 / 合同 / 供應合同 / 安裝;設施 / 設備 / 電腦系統 / 控制;管制;監督 / 車輛之檢驗 / 2015 / 2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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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修改第434/2014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訂的開支分段支付。(供應及安裝車輛檢驗設備及資訊監控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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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434-43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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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博多電子用品。
修改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二期第一組第434/2014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訂的分段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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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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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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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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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