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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161/2017
  • 公佈日期
    2017-06-01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22 II S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委任 / 副總統;副主席;副院長;副局長 / 董事會;董事局;行政委員會;管理委員會;行政管理委員會 / 民政總署 / 2017 / 2018 /
  • 摘要
    委任民政總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羅志堅)
  • 頁數
    第8012-8013頁
  • 註記
    本批示自二零一七年六月三日起為期兩年。
    以附件形式公佈委任的依據、被委任人的學歷和專業簡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