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163/2017
-
公佈日期2017-06-05
-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23 I
-
生效狀況廢止
-
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調整;更新 / 津貼 / 學費 / 學生福利 / 幼兒教育 / 小學教育 / 中學教育 / 教育暨青年局 / 2017 /
-
摘要調整第20/2006號行政法規《學費津貼制度》第四條第一款所定的學費津貼金額。
-
頁數第523頁
-
註記本批示自二零一七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調整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七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六期第一組第211/2016號行政長官批示的學費津貼金額。
二零一八年四月三十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八期第一組第70/2018號行政長官批示調整學費津貼金額。
-
已更改-
-
廢止-
-
不生效-
-
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