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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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164/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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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02-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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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29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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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部份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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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委任 / 委員;理事 / 經濟委員會 / 組成 / 代表 / 社團;團體 / 澳門中華總商會;澳門商業協會 / 商業;貿易 / 工業;產業 / 工業界 / 出口 / 進口 / 銀行 / 旅行社 / 旅遊 / 酒店業 / 建築 / 企業 / 澳門特別行政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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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委任經濟委員會成員和有關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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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3503-350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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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二零零二年七月十七日起生效。
成員的任期為兩年。
二零零二年九月十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七期第二組第197/2002號行政長官批示改變澳門旅遊商會代表的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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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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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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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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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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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