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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165/2010
  • 公佈日期
    2010-05-31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22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生效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出入本地區 / 在本地區逗留 / 簽證 / 斯里蘭卡 / 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 / 尼泊爾;尼泊爾聯邦民主共和國 / 巴基斯坦伊斯蘭共和國 / 孟加拉 / 尼日利亞 /
  • 摘要
    訂定若干國家之國民進入澳門特別行政區時,應事先獲得入境簽證。
  • 頁數
    第398頁
  • 註記
    本批示二零一零年七月一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