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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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166/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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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05-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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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21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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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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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規章;條例 / 應用;使用 / 停車場;停車位 / 停泊;停車場 / 運載工具;車輛 / 收費;票價 / 支付;繳付 / 污水處理廠 / 公共泊車服務規章 / 公共服務 / 土地工務運輸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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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核准《污水處理站多層停車場之使用及經營規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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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600-60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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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廢止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九期第一組第271/2003號行政長官批示。
本批示被二零一五年三月二十三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二期第一組第48/2015號行政長官批示所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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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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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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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