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167/2021
  • 公佈日期
    2021-11-08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45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生效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非居民 / 出入本地區 / 年齡 / 住宿 / 衛生護理;醫療服務 / 治安警察局 / 澳門特別行政區 /
  • 摘要
    訂定非居民入境並在澳門特別行政區逗留須具備的維生資源。
  • 頁數
    第2825-2827頁
  • 註記
    本批示自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五日起生效。
    第16/2021號法律公佈於二零二一年八月十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三期第一組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