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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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168/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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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20-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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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32 I 2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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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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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修改 / 計程車(的士)、出租車 / 的士計程器 / 公共運輸 / 旅客運輸;乘客運輸 / 動產租金;動產租賃;租賃 / 附加費 / 交通事務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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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修改第85/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訂定輕型出租汽車客運服務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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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454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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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二零二零年八月十八日起生效。
修改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七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一期第一組第85/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第(二)項。
本批示被二零二四年二月七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六期第一組副刊第23/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所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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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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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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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