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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17/2001
  • 公佈日期
    2001-02-07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6 I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廢止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工作小組 / 組成 / 規劃;計劃 / 建築 / 體育設施 / 體育運動 / 2005 / 土地工務運輸局 / 體育發展局 / 二零零五年澳門東亞運動會協調辦公室 / 臨時澳門市政執行委員會;臨時澳門市政局 / 臨時海島市政執行委員會;臨時海島市政局 /
  • 摘要
    設立一個工作小組,負責協調二○○五年東亞運動會體育場地設施的規劃、設計及興建工作。
  • 頁數
    第626-627頁
  • 註記
    工作小組在二零零五年東亞運動會結束後的一個月撤銷。
    本批示自公佈的翌日起生效。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四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九期第二組第251/2002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第四款、第五款、第六款以及增設第九款條文。
    本行政長官批示原第四款及第五款分別變為第七款及第八款。
    二零零五年十月十日第四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第314/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名稱和第八款之規定。
    撤銷由本行政長官批示所設立,並經第251/2002號及第314/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作出修改的工作小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