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170/2004
  • 公佈日期
    2004-07-07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27 I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委任 / 續任;續期;更新 / 政府駐專營公司代表;政府代表 / 澳門電訊有限公司 / 報酬 / 2004 /
  • 摘要
    將政府駐澳門電訊有限公司代表的委任續期一年。﹝陶永強﹞
  • 頁數
    第4127頁
  • 註記
    本批示自二零零四年六月三十日起生效,續期一年。
  • 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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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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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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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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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份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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