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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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170/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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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19-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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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44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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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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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豁免簽證 / 免除;豁免 / 簽證 / 出入本地區 / 在本地區逗留 / 澳門特別行政區 / 阿根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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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阿根廷共和國國民得獲免簽證及入境許可進入澳門特別行政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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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2515-251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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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三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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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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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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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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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