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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171/2005
- 公佈日期2005-05-30
-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22 I
- 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 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合同 / 承攬合同 / 建築 / 負擔 / 2005 / 2006 / 公共工程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 摘要許可訂立《塔石廣場重整建造承包工程》的執行合同。
- 頁數第610-611頁
- 註記二零零七年七月二十三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期第一組第216/2007號行政長官批示許可修改本批示第一款所定的分段支付。
二零零八年五月五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八期第一組第100/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許可修改本批示第一款所定的分段支付。
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六期第一組第117/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許可修改本批示第一款所定的分段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