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171/2011
- 公佈日期2011-07-18
-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29 I
- 生效狀況不生效
- 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期限;期間 / 愛滋病委員會 / 委員會;佣金 / 疾病 / 對抗疾病 / 2011 / 2012 / 2013 / 2014 /
- 摘要將防治愛滋病委員會的存續期延長。
- 頁數第1419頁
- 註記將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七期第一組第364/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設立的防治愛滋病委員會的存續期自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起延長三年。
- 已更改-
- 廢止-
- 不生效-
- 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