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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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171/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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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21-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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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45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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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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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續任;續期;更新 / 委任 / 總統;主席;局長;司長;院長 / 副總統;副主席;副院長;副局長 / 行政管理機關成員;管理人;董事;局長;委員 / 市政管理委員會 / 董事會;董事局;行政委員會;管理委員會;行政管理委員會 / 市政署 / 2021 / 2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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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續任市政署市政管理委員會主席、兩名副主席及多名委員。(戴祖義;羅志堅;柯嵐;關施敏;麥儉明;吳秀虹;杜淑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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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16223-1622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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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第一款、第二款及第四款所指人士的任期由二零二二年一月一日起為期一年,第三款所指人士的任期由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日起為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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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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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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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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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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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