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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171/2022
  • 公佈日期
    2022-08-31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35 I 2S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生效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期限;期間 / 人員聘用 / 規劃;計劃 / 居民 / 失業人士 / 失業 / 僱主 / 就業 / 工作;勞動 / 影響 / 流行病 / 傳染病 / 疾病 / 2022 /
  • 摘要
    延長《疫情期間鼓勵僱主聘用本地待業居民的臨時性補助計劃》所訂定的增聘僱員的特定期間及申請期間。
  • 頁數
    第1832頁
  • 註記
    本批示自二零二二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二零二二年五月三十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二期第一組第85/2022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一)項所訂定的增聘僱員的特定期間延長至二零二三年二月二十八日。
    第一款所指批示第一款(三)項所訂定的申請期間延長至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第22/2022號行政法規公佈於二零二二年五月三十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二期第一組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