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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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172/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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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02-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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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32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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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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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權限授予 / 運輸工務司司長 / 行政長官辦公室 / 政府代表 / 修改 / 國際協議 / 商業協議;貿易協定 / 空中運輸 / 航空交通 / 民航 / 民用航空 / 費用;稅率;收費 / 收費;票價 / 新加坡 / 澳門 / 澳門特別行政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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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將若干權力授予運輸工務司司長,以便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簽署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與新加坡共和國政府的航班協定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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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387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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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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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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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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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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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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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