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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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173/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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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07-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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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23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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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部份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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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發出執照;發出牌照 / 許可;准許;准照;牌照;假期;執照 / 電訊 / 公共服務 / 按金;保證金;擔保 / 費用;稅率;收費 / 投資 / 稽查;監督;監察 / 組織架構 / 國際電訊聯盟 / 中國聯通(澳門)有限公司 / 財政局 / 電信管理局 / 2007 / 2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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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核准中國聯通(澳門)有限公司建立及經營一個採用CDMA2000 1X EV-DO系統的公共地面流動電信網絡及提供相關的公用地面流動電信服務。(第3/2007號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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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1125-1139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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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本牌照由發出日起計,有效期為八年。
二零零九年一月十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期第一組第12/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公司名稱為《中國電信(澳門)有限公司》。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五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期第一組第367/2014號行政長官批示將附於本批示的第3/2007號牌照,自二零一五年六月五日起續期至二零二三年六月四日。
二零一五年八月三十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五期第一組第254/2015號行政長官批示更改第3/2007號牌照第五條款。
二零二二年七月二十五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期第一組第126/2022號行政長官批示,將第3/2007號牌照,自二零二三年六月五日起續期至二零二五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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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 第7/2002號行政法規,訂立從事經營地面流動公共電信網絡及提供公用地面流動電信服務的業務的制度。
- 第41/2004號行政法規,訂定公共電信網絡互連制度
- 第367/2014號行政長官批示,將發給“中國電信(澳門)有限公司”建立及營運一個採用CDMA2000 1X EV-DO系統的公共地面流動電信網絡及提供相關的公用地面流動電信服務的第3/2007號牌照續期。
- 第126/2022號行政長官批示,將附於第173/2007號行政長官批示,發給“中國電信(澳門)有限公司”建立及營運一個採用CDMA2000 1X EV-DO系統的公共地面流動電信網絡及提供相關的公用地面流動電信服務的第3/2007號牌照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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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 第12/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將第1/2006號牌照及第3/2007號牌照內所提及的“中國聯通(澳門)有限公司”,葡文為“Companhia de China Unicom (Macau) Limitada”(英文名稱為“China Unicom (Macau) Company Limited”),改為“中國電信(澳門)有限公司”,葡文為“China Telecom (Macau) Limitada”(英文名稱為“China Telecom (Macau) Company Limited”)。
- 第254/2015號行政長官批示,更改發給“中國電信(澳門)有限公司”建立及營運一個採用CDMA2000 1X EV-DO系統的公共地面流動電信網絡及提供相關的公用地面流動電信服務的第3/2007號牌照的第五條款。
- 第228/2018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發給“中國電信(澳門)有限公司”建立及營運一個採用CDMA2000 1X EV-DO系統的公共地面流動電信網絡及提供相關的公用地面流動電信服務的第3/2007號牌照的第一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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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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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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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