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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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173/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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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21-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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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45 I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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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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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費用;稅率;收費 / 豁免費用 / 規定 / 法律制度 / 制度 / 控制;管制;監督 / 出入本地區 / 在本地區逗留 / 居留;居所 / 澳門特別行政區 / 治安警察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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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關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出入境管控、逗留及居留許可法律制度主要施行細則》行政法規規定之費用及相關豁免和減少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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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2874-287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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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於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五日起生效。
第38/2021號行政法規公佈於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八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五期第一組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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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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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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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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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