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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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174/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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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13-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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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23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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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部份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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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修改 / 負擔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合同 / 公共工程 / 建築 / 大廈 / 社會服務 / 2011 / 2012 / 2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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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修改第439/2011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訂的開支分段支付。(菩提社會服務大樓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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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48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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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中德工程有限公司。
修改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二期第一組第439/2011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訂的分段支付。
二零一五年六月八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三期第一組第132/2015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第一款所訂的分段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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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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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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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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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