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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175/2005
  • 公佈日期
    2005-05-30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22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修改 / 燃料安全委員會 / 出席費 /
  • 摘要
    修改第7/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委任燃料安全委員會主席及委員)第七款。
  • 頁數
    第613頁
  • 註記
    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其效力追溯至二零零五年一月三十日。
    修改二零零五年一月十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期第二組第7/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七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