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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177/2015
  • 公佈日期
    2015-06-29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26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生效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規定 / 應用;使用 / 頤老咭 / 社會福利 / 老人 / 要件 / 年齡 / 居民身份證 / 永久性居民 / 非永久性居民 / 居民 / 社會保障 / 社會政策 / 社會服務 / 社會工作;社會福利 / 社會工作局 /
  • 摘要
    規範頤老特別優惠咭的發出及使用。
  • 頁數
    第541-543頁
  • 註記
    本批示自公佈翌月之首日起生效。
    按一九九六年十月七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四十一期第一組第78/GM/96號批示的規定簽發的頤老咭維持有效。
    廢止一九九六年十月七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四十一期第一組第78/GM/96號批示。
    本批示被二零二一年三月二十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二期第一組第45/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所廢止。
    (第45/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自公佈後滿三十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