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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178/2013
  • 公佈日期
    2013-06-03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23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生效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工作證;認別卡 ;證件 / 人員 / 稽查;監督;監察 / 房地產中介業務 / 不動產 / 總統;主席;局長;司長;院長 / 房屋局 /
  • 摘要
    核准房屋局的公務人員在執行第16/2012號法律《房地產中介業務法》所規定的監察職務時使用的專用工作證式樣。
  • 頁數
    第487-488頁
  • 註記
    本批示自二零一三年七月一日起生效。
    根據二零一三年四月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四期第一組第4/2013號行政法規《房地產中介業務法施行細則》第十五條第二款的規定,核准房屋局的公務人員在執行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六期第一組第16/2012號法律所規定的監察職務時使用的專用工作證式樣。